| 188金宝博网上注册 | 188金宝博唯一官网_wap.sports918.com | 公开公示 | 教学管理 | 教研园地 | 教师风采 | 团委工作 | 招生专栏 | 教育民生 | 语言文字 | 文明创建 | 
您现在的位置: 泾县中学 >> 政策法规 >> 正文
专题栏目
更多内容
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
相关文章
没有相关文章
更多内容
泾县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        
泾县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

作者:教研处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7/5/11 15:52:58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特制定本制度。   

一、除外语教学外,教师工作、教学语言为普通话。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,对外电话联系、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。   

二、教师在板书、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,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,不得出现不规范的简化字、繁体字、异体字和错别字。   

三、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、用字的教育,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。   

四、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,积极配合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、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。   

五、积极参加社区、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,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作用。   

六、积极参加语言类、书法类竞赛,争取优异成绩。   

七、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,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。   

文章录入:教研处    责任编辑:jxzx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用户登陆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
    主办:安徽省泾县中学 承办:泾县中学信息中心 电话:0563-5022041 建议使用1024*768以上分辩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