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
一、普通话规范制度
(一) 热爱祖国语言文字。
(二) 说标准普通话,不夹带方言,不转变语音、语调。
(三) 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,课堂发言,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。
(四) 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。
二、规范字使用制度
(一) 作业书写规范,减少错别字,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、繁体字。
(二) 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。
(三) 黑板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,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、繁体字。
(四) 自觉检查家长用字,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,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、繁体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