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烘焙店经营权采购项目
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AHZX-CG-2022043
二、项目名称: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烘焙店经营权采购项目
三、成交信息:
供应商名称:泾县可米滋烘焙店
供应商地址: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144号、145号
成交金额(承包金):¥126000.00元/年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:
服务类 |
名称: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烘焙店经营权采购项目
服务范围:详见采购需求
服务要求:提供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
服务时间:总服务期三年、合同一年一签
服务标准:详见磋商及响应文件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李明志、陈泽兵(专家评委)、徐格红、(采购人代表评委)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。
七、公告期限: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(节假日除外)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: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、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泾县泾川镇学业路66号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,联系电话:13485986825、13675638478、13865376657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
地址:泾县泾川镇学业路66号
联系方式:13485986825、13675638478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
联系方式:13865376657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徐先生、胡先生、郭劲松
电话:13485986825、13675638478、13865376657
泾县中学后勤服务中心
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22年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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